
湛河区人民法院位于风光旖旎的湛河之滨。全院现有在职干警67名(入额法官22名),党组成员7名,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2名。内设机构8个: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督查室)、政治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另有1个派出法庭曹镇人民法庭,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
多功能会议室
诉讼服务中心

审判庭
近年来,湛河区人民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紧紧围绕上级法院和地方党委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每年受理和审结各类案件1万余件。依法严惩破坏社会和谐稳定、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守好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底线。着力保障民生权益,在践行为民宗旨上用心用情,妥善审理民事案件。大力助推依法行政,突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树立“一次有效执行”理念,坚决打击逃避、拒执行为,努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今年以来,在党组书记、代院长李波的带领下,党组一班人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深入开展“四比一争”,激励全院干警比能力、比干劲、比担当、比贡献、争先进,通过比学赶超、争创一流,全院形成了正气充盈、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整体工作实现明显提升。近年来,湛河区人民法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改委、国家财政部联合授予“节约型机关”称号,被评为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试点工作先进集体,此外,还荣获“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工作先进集体”“全市审判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精品案件工程组织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卫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25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院内干警5人受到国家级表彰,1个集体、24人次受到省级表彰,6个集体、165人次受到市级表彰,5人被省市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