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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首家诉前调解中心在湛河区人民法院成立

  发布时间:2009-08-14 08:52:51


    为方便群众诉讼,减少诉讼成本,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使“调解年”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4月20日上午,全市法院首家诉前调解中心在湛河区人民法院成立。

    诉前调解的程序是对一些传统的民事案件在立案前由法院立案庭先进行预立案登记,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转诉前调解中心,由调解中心承办法官征询调解意见后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双方签订调解协议,法院订卷备查,不收取任何费用;十五个工作日调解不成或当事人拒绝调解的,及时立案转相关业务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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