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下午,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召开2009年度审判工作理论研讨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闫亚伟主持,平顶山中院研究室副主任刘继扬、李明应邀参加了研讨会并担任评委。本次研讨会共有关14篇文章参加了研讨,评出了一等将奖一名、二等奖二名,鼓励奖11名。
会上,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侯树丽代表党组作了讲话。侯院长首先代表院党组向为本次研讨会顺利召开而付出辛勤劳动的各位评委、作者以及其他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向获奖的作者表示热烈的祝贺!
他谈到,本次研讨会在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在各部门的精心组织,在全院广大法官的热情响应和积极参与下,征集了十几篇论文,内容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泛,既有刑事、民事、行政等方面的问题探讨,又有法院立案和执行工作等方面的内容。一些论文观点新颖、论据充分、内容充实,既敢于创新又能言之成理,充分反应了作者有良好,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审判实践中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通过研讨有利于提高法院的司法管理,增强法官适用法律、驾驭庭审和判决说理的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保障公平和正义的实现。
他强调,一要进一步提高对调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要贯彻重质量、重品位的原则,不断提高调研水平。三要认清我院调研工作的现状,坚决完成今年的各项调研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