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胞胎妹妹利用自己的照片冒用姐姐的名字办理证照后非法出境达11次。9月23日,湛河区法院审结了这起偷越国(边)境案,法院以偷越国(边)境罪判处被告人关秋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关秋与连春系双胞胎姐妹,2011年7月20日,19岁的关秋使用其双胞胎姐姐连春的身份证及户口本,使用自己的照片,在平顶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证大厅办理了姓名为“连春”的护照和往来港澳通行证。2011年8月1日至2013年4月9日期间,关秋冒用连春的护照和往来港澳通行证通过皇岗、罗湖、拱北口岸出入境共11次。2013年4月14日,关秋从澳门回来在拱北口岸入境,当边检人员检查证件询问证件是否是其本人时,关秋称照片是自己的、名字是其双胞胎姐姐连春的,拱北边防检查站遂对关秋予以行政拘留五日,后发现关秋的行为涉嫌犯罪遂将其移交平顶山警方。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关秋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隐瞒其真实身份,冒用双胞胎姐连春的身份证件骗取护照及往来港澳通行证,并非法出入境11次,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