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顶山市湛河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程浩朋的身影总是忙碌在卷宗堆里和庭审现场。十余年如一日,他默默坚守在定分止争的第一线,在平凡的岗位上,将满腔热忱化作每一次庭审的专注与每一份判决的审慎。他如执炬者,在证据迷雾中追寻真相;似摆渡人,于法理人情间平衡冷暖,用十余载的默默耕耘,在平凡的审判席上书写着不凡的司法担当。
“办案不能只坐在法庭里,要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这是程浩朋常挂在嘴边的话。面对家长里短的矛盾,他不辞奔波、求真务实,深入基层调查取证,在虚假证明的迷雾中抽丝剥茧,为未成年人筑牢权益屏障;面对跨度十八年的人身损害赔偿积案,他多方奔走调取证据,让正义温暖困难当事人的心田。他用脚步缩短与群众的距离,用耐心化解对立的情绪,把“如我在诉”的理念融入每一个案件的办理中,让司法不仅有力度,更有直抵人心的温度。

扎根审判一线,程浩朋始终向着“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前进。面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硬骨头”案件,他敢挑重担,牵头审理办结一批重大疑难案件,妥善化解了社会矛盾,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2023至2025年,他办结民事案件2431件,多篇案例获评市级经典案例、315典型案例。

从晨光熹微的阅卷到灯火阑珊的调解,程浩朋用十年如一日的坚守,践行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庄严承诺。他怀揣法治信仰,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不凡——让每一起纠纷都找到出口,让每一位当事人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便是他心中最珍贵的审判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