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10日,湛河区法院将一场知识产权庭审现场“搬”进河南城建学院。平顶山市中院民三庭副庭长李华亮,民三庭副庭长张培培,法官助理朱斐斐,湛河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倩参加活动。湛河区法院员额法官程浩朋、王宇锦和孙新鸽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200余名师生旁听庭审。
该案系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原告A餐饮公司诉称,其经营的“北舞渡某家(某氏)胡辣汤”是传承百年的老字号品牌,被告B餐饮店使用“某氏北舞渡胡辣汤”作为门头招牌,涉嫌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要求B餐饮店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法庭上,针对B餐饮店门头招牌是否构成对百年老字号的侵权问题,原被告双方展开了激烈的举证、质证与辩论。从权利商标的历史传承,到侵权标识的比对,再到是否可能导致消费者混淆的焦点辨析,完整的诉讼流程在师生面前全景呈现。庄严的庭审仪式、缜密的逻辑交锋,让抽象的法律条文在真实的诉辩中“活”了起来,师生们“零距离”感受到了司法的严谨与知识产权保护的边界。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刚刚审结的案件,化身普法讲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商标近似”“混淆可能性”等专业概念进行解读,并向同学们发放了知识产权宣传页。
本次“庭审进校园 学法零距离”普法宣传活动,将真实的司法案例转化为鲜活的法治教材,在青年学子心中播下尊重创新、保护产权的法治种子。下一步,湛河区法院将继续开展“观摩+解读+互动”的普法活动,让更多的“实景课”走进校园,推动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为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服务创新驱动发展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