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上午,一场“无声”的庭审在湛河区法院曹镇法庭进行着。案件的原告与被告均为聋哑人,双方因经济纠纷对簿公堂,在法院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原告陈某与被告张某系朋友关系,张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陈某借款,白某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后因借款未能如期偿还且多次催要无果,陈某将二人遂诉至湛河区法院。该案立案后,为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承办法官王红梅第一时间邀请了手语翻译老师,确保庭审和调解过程的顺利进行。

庭审过程中,王红梅充分考虑到聋哑当事人的特殊情况,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并通过手语翻译细致解释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多次沟通和协调,王红梅从情理法多角度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促使张某与陈某、白某达成一致意见:张某同意于2026年10月底前还清欠款及利息,白某对该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一般保证责任,陈某则同意放弃部分利息。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庭审结束后,陈某和张某通过手语翻译向法官表达了感谢。
聋哑人作为特殊群体,在诉讼中面临更多困难。湛河区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注重在案件办理中融入人文关怀,通过提供手语翻译、简化诉讼流程等方式,切实保障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