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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廉洁过节提醒

发布时间:2025-01-26 16:56:46


春节将至,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特向大家发出这份廉洁过节提醒:

一是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

二是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礼品,组织聚餐、宴请或用公款报销、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三是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电子红包和“快递送礼”;

四是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及其他消费活动;

五是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或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六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使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转嫁相关费用;

七是严禁出入私人会所、高档酒店等娱乐场所;

八是严禁酒驾醉驾或组织、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活动;

九是严禁利用单位资源和职务便利,为亲朋好友或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好处;

十是严禁违反值班带班纪律。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作为法院工作人员,希望大家不逾矩、不违规,严之又严地加强自我监督,坚守廉洁底线,过一个清正、廉洁、欢乐、祥和的春节。

责任编辑:郑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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