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要等很久才能要回钱,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回家过年,没想到这么快就收到钱了!太感谢您了,王法官,把我们这些外地农民工的事儿放在心上!”
1月3日,三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将一面写着“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法官王红梅手中,对湛河区法院曹镇法庭切实维护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的行为表示感激。

基本案情
2023年,范某、马某、王某受雇于张某,在其工地从事二次结构工种,该项目系张某以河南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从中建某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承揽。期间,中建某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支付部分生活费用,但到年底结算的时候,张某认可欠付劳务费的事实,却仅出具了欠薪证明,并未向范某、马某、王某支付工资。
范某、马某、王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将张某、河南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建某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诉至湛河区法院。
法院审理
该案立案后,王红梅多次联系被告张某到曹镇法庭说明情况,但张某一直避而不见。由于前期未能联系上张某,王红梅先行组织开庭,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河南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建某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对这三起案件争议较大,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王红梅庭后多次联系张某,并组织三方进行对账,核算已付款项。
三方确认过后,王红梅站在各方角度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范某、马某、王某三名民工先行撤诉,由河南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范某、马某、王某的劳务费。
范某、马某、王某三名民工撤诉后,王红梅又多次与河南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沟通,现范某、马某、王某已拿到劳务费准备回家过年。
群众利益无小事,治理欠薪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下一步,湛河区法院将立足司法审判职能,积极化解欠薪纠纷,加大执行力度,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让劳动者及时拿到应得报酬,安心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