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官,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我家这件事不知道还要拖多久!”11月25日,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将两面锦旗送到湛河区法院曹镇法庭法官王红梅和法官助理王炳森手中,对湛河区法院工作人员积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的行为表示感谢。

基本案情
2024年9月,陶某驾驶小型轿车与陈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相撞,该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陈某受伤、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经交警部门认定,陶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陈某无责任。事后,陈某家属与陶某及其家属多次沟通赔偿事宜,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双方由于本次事故及赔偿事宜,出现不满、愤怒、互不信任等情绪,陈某遂将陶某诉至湛河区法院。
立案后,王红梅和王炳森对案件进行了细致梳理,罗列应付赔偿清单,并与原、被告双方多次进行电话沟通、微信聊天、面谈,也组织双方以“背对背”的方式进行调解。调解之初,双方情绪激动,陈某卧病在床,急需治疗费用,陶某经济困难,多次声称没有能力支付太多的赔偿。
经过王红梅和王炳森耐心、认真的释法说理,并多次与陈某家属确认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赔偿,以及为陶某及其家属讲明赔偿清单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最终,当事人双方结合实际情况,在法律规定合理范围内调整了诉讼请求,达成一致意见,陶某当场支付了大部分赔偿费用,这笔钱很快用于陈某的治疗。
判决论输赢,调解论共赢。今后,湛河区法院将继续把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作为司法审判的目标、导向,以“如我在诉”的意识,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案结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