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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向家庭暴力说“不” | “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普法宣传

  发布时间:2024-11-25 17:25:24


为切实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有效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积极倡导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在“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湛河区法院、区妇联在河滨公园联合举办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寒风瑟瑟,但是抵挡不住志愿者们的宣传热情。志愿者们通过设置法律咨询台、分发多种类型的宣传手册、发放宣传袋等形式向周边群众进行普法、释法,告诉大家家庭暴力不只会发生在夫妻之间,还可能发生在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孙等家庭成员之间,只要属于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都属于家庭暴力的范畴,并着力破解大部分群众的思想误区即家庭暴力是家务事,是隐私,不可外扬,明确告诉大家:家庭暴力不是不可外扬的家务事,而是法律所禁止的侵权行为。受害者对家庭暴力的忍气吞声会导致施害者持续实施暴力行为,而自身也会受到家庭暴力的长期危害。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应学会向信任的他人或机构求助,或将家庭暴力行为诉诸法律,请求司法援助。


此次普法宣传共发放宣传册200余份,宣传袋300余个,加强了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增强了广大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湛河区法院会继续通过行动推进反家暴工作走深走实,努力让尊重妇女、关爱儿童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责任编辑:郑晓芳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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