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上午,湛河区法院10余名执行干警、法警集结完毕,前往市区黄河路西段某地,对一处涉案土地进行执行。
基本案情:在平顶山市某化工公司(以下简称化工公司)申请执行某培训公司(以下简称培训公司)返还原物一案中,经湛河区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培训公司返还其所占有的土地及其上建筑,并将该厂房恢复原状。因培训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化工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湛河区法院向培训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组织当事人双方协商交付事宜。因第三人某村村民委员会与申请执行人化工公司对该地块存在争议事项,致使交付事宜暂缓。
在此情况下,执行法官多次组织三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化工公司与第三人的争议暂时搁置,被执行人培训公司先行履行生效判决。

9月20日中午,在执行干警的组织、见证下,双方顺利交付,至此,一场旷日持久的纠纷终于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