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官,我主动还款”。近日,湛河区法院执结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偿还拖欠货款15994元。
基本案情
2022年7月,某商贸公司与某食品公司签订《食品原辅料战略采购协议》,合同约定商贸公司为食品公司供应用于食品生产加工所需的原辅料,并就货款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商贸公司依约向食品公司供货合计76994元,而食品公司却拖欠货款26994元未支付,双方沟通无果,遂引发本案纠纷。
湛河区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对该案进行了审理。经法院调解,食品公司愿意分期分批向商贸公司偿还货款26994元。但调解书生效后,食品公司仅支付部分款项,下余15994元并未按调解协议约定偿还货款,商贸公司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该案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执行干警王连杰迅速将该案列入涉营商环境执行“绿色通道”,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食品公司名下的财产进行了网络查询,并成功冻结食品公司银行存款。食品公司在得知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后,主动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将涉案执行款打入一案一账户,请求法院解除所冻结的公司银行账户。执行干警在确认收到款项之后,解除了食品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并将执行款15994元支付商贸公司。至此,该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