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执行人必读风险事项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债权依法受法律保护,但该债权是否能够实现取决于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因此并不是所有的执行案件都能百分之百的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必须了解有一种风险叫“执行不能”,有一种结案方式叫“终本”。
“执行不能”是指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不具备执行条件,客观上无法处置,即使法院穷尽一切措施,案件仍无法执行到位的情况。人民法院对“执行不能”的案件,将予以“终本”结案处理。
“执行不能”
“执行不能”从形式上表现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未能实现,本质上属于社会经济活动中客观存在的商业风险和生活风险。其中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事件对双方当事人都是飞来横祸,无法完全通过事先预判而进行预防,但涉及交易行为的商业风险,当事人可以在缔约前通过风险评估资信调查、担保及反担保,进行有效识别和防范。
“终本”
“终本”全称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指对穷尽执行措施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法院暂时性终结执行程序并做结案处理,属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实施类案件的一种结案方式。以该方式结案的,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的执行措施和强制措施继续有效(如查封、冻结临近期满,申请执行人需在期满7日前申请续行查封、冻结)。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被执行人必读风险事项
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除需负担迟延履行期间产生的利息 (或迟延履行金) 外,还需另外承担案件执行费,并将会承担下列风险。
财产将被依法强制处置
人民法院执行中将通过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等方式,处分被执行人存款、房产、车辆、理财产品等财产,用于强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消费行为将受到限制
被执行人若未按执行通知书所指定期间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向其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须的有关消费。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经查属实的,人民法院将视情节对其进行罚款、拘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社会信用将受到惩戒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征信系统记录或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及其他相关机关通报,严重影响本人及子女入党、参军、就业等政审结果。
人身自由将受到限制
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令、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财产情况的,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