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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河区法院开展“五一”节前集中执行行动

  发布时间:2024-04-28 17:15:45


428日,湛河区法院开展“五一”节前集中执行行动,查找一批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下落。


执行现场1

执行队伍在湛河区某家属院找到被执行人王某,并将王某拘传到院。2022年,王某多次向刘某借款共计3749.98元,事后未及时偿还借款,刘某将王某诉至法院,法院主持调解后,王某表示愿一次性还清欠款。调解书生效后,王某迟迟未按调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王某被拘传到法院后,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明白若再不履行义务将会受到拘留、罚款等措施,便积极筹措资金,当场清偿债务,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执行现场2

 在宝丰县某村,执行干警蹲守被执行人洪某数小时无果,与洪某电话联系,其称正在赶会,即将回家。但执行干警仅等到了被执行人洪某的妻子,在问及洪某的下落时,其妻子不愿提供,执行干警遂留下一部分人继续等待,另一部分人员到集会上寻找,经过查找,执行干警终于见到被执行人洪某,遂将其拘传到院,在执行干警主持调解下,当事人积极偿还债务,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派出干警21名,警车6辆,执行范围遍及湛河区、卫东区、宝丰县、汝州市等地,共传唤、拘传到院被执行人6人,当场执行完毕2件,达成执行和解2件,采取司法拘留2人,执行到位金额7万余元。

责任编辑:王燕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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