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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再发力!湛河区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涉民生案件

  发布时间:2024-03-12 18:12:56


近日,湛河区法院执行局速执团队顺利执结一起历时三年的涉民生案件。


案情简介2019年,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引起了关某和木某之间的纠纷。木某在驾驶两轮电动车经过路口时,因未靠右行驶与骑自行车的关某发生事故,造成关某受伤、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关某被送往市某医院进行治疗,经诊断为右踝关节骨折。

交管部门认定:木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关某无责任。后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关某为十级伤残。木某仅在关某入院时为其垫付了2000元押金,关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判决木某赔偿关某各项损失共计67577元。判决生效后,木某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偿还欠款的义务。2021年2月,关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多次查找被执行人木某下落及其财产状况,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对被执行人木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案件裁定终本本次执行程序。

再次执行2023年11月,申请执行人关某以发现被执行人木某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为由申请本案恢复执行。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供执行线索,发现被执行人木某近段时间常在家中,执行干警迅速赶往被执行人木某家中,将木某带回法院处理案件。协商过程中,木某态度顽固且无还款诚意,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


拘留期间,执行干警告知木某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和严重性,让其了解被列为失信人员对子女入学、入党、参军等多方面产生的严重影响,并强调若木某再次拒绝还款,将会面临二次拘留的法律制裁。

木某感受到了强大的执行压力,表示愿意与关某协商解决问题。在法院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关某同意木某一次性偿还30000元,下余款项放弃执行。木某当日向关某履行现金30000元,至此,本案顺利执结。

(图片来源于网络)

责任编辑:王燕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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