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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法夜读十一期:《易经》“息讼免争”观念下的调处思维

  发布时间:2024-01-19 18:20:12


1月18日,湛河区法院举办第十一期“书伴我行”夜读活动。本期活动特邀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闫宝,湛河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亚锋,市中院清算与破产庭庭长桓旭出席并参与交流。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沈伟轩,民庭、刑庭、执行局、政治部、办公室等部门8名读书爱好者参与。活动由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倩主持。


本期夜读活动以“《易经》‘息讼免争’观念下的调处思维”为主题,以自由讨论的方式开展。参与者围绕主题,从《易经》卦爻到法治理念,从“息讼免争”到调判结合,交流了如何以一颗“清净心”抓住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点,实现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活动现场气氛活跃,讨论热烈。


活动中,赵亚锋谈到,《易经》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代表,我们要创造性地转化中华传统文化,将调处思维与新时代“枫桥经验”相结合,把贯穿法院工作始终的“小调解”变为多方参与、相互配合、协同作战的“大调解”,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的作用,为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贡献力量。


在交流中,闫宝充分肯定了湛河区法院在建设学习型法院上取得的成效,并向大家分享了品读《易经》的人生感悟。他表示,《易经》中蕴含的文化力量与当下法院践行“枫桥经验”、推广诉源治理等工作十分契合。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审判工作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息讼免争”思想与当下审判工作现代化中诉源治理理念不谋而合,作为新时代人民法官,我们应让能动司法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深化诉源治理工作中建立源头防治、系统联动、开放共鸣、优化治理思维,通过法院端口前移、多方联动、创新工作方法等方式,加强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为推动社会治理发挥法院作用。

最后,沈伟轩表示,湛河区法院将持续开展夜读活动,鼓励干警分享好书美文,引导大家不断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指导实践,推动学习型法院建设迈上更高台阶。

责任编辑:王燕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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