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湛河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沈伟轩收到一封来自江苏省无锡市的感谢信。
信中写道:“没想到张春阳法官能到我的办公室,当场组织调解,苦口婆心,让人感动,目前我公司已收到一百多万保险赔偿款,解了我们公司的燃眉之急。我真是第一次遇到这样亲民为民、不辞劳苦的好法官。张法官到我公司烟不抽一支、饭不吃一口,来时悄声无息,走时起身离开,不许送行,让人不知所措。张法官廉洁奉公的形象,给我留下极深刻的印象。感谢张春阳法官,感谢湛河区法院,感谢院长培养出这样一心为民办事的好法官。”
2022年2月10日,无锡某公司在无锡某保险公司投保货物运输预约保险,约定承运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9月16日,无锡某公司对外承接一批货物,从无锡运输至西安。该车辆于9月17日行驶至宁洛高速平顶山南站附近时发生火灾事故,造成货物烧毁。

就赔偿问题,无锡某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向湛河区法院提起诉讼,该案由湛河区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张春阳审理。开庭审理后,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由于无锡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坚持诉请、丝毫没有让步的意思,调解陷入僵局。为推动案件进展,法官决定去见一见原告无锡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见到李某后,得知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根本没有向李某汇报沟通过法官两次提出的调解意见,法官便把案件的审理及调解过程详细地向李某进行了介绍。在取得李某的信任后,法官与李某进行了三个多小时的释法析理,与被告无锡某保险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周某多次沟通,最终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无锡某公司收到赔偿款后,法定代表人李某怀着激动的心情向院长发出了本文开头的那封感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