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湛河区法院举办第八期“书伴我行”夜读活动。本期活动结合具体案例,围绕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法律适用及执行等问题进行交流讨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在第四章中规定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该项制度发挥了事前预防的作用,为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提供有效救助手段和直接的法律依据。讨论过程中,与会法官及法官助理从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主体资格、受案范围、认定标准、执行力度等方面进行了交流,针对抚养监护及精神暴力类案件如何适用人身安全保护令等问题开展深入探讨。
本次“夜读”活动结合司法实践,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类案件审理及执行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不仅加强了法官及法官助理之间的交流学习,更进一步加深了大家对案件的认识和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为审理案件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起到了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