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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中院院领导刘士浩一行到湛河区法院督导工作

  发布时间:2023-10-20 08:47:05


10月19日,平顶山市中院院领导刘士浩带领民二庭庭长梁振云一行到湛河区法院调研座谈,督导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湛河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沈伟轩,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朱兴亚及相关人员参加座谈。


 座谈会通报了今年以来湛河区法院优化营商环境、金融审判、破产审判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刘士浩对各项短板进行点评并提出具体整改提升要求。


 对下一步工作开展,刘士浩强调,一要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紧迫性,高标准落实营商环境指标要求,切实提升审判质效;二要明确工作重点,实现涉营商环境案件立、审、执联合发力,重点案件办理精细化,高效处理涉营商环境案件;三要坚持结果导向,强化审判管理监督,确保优势指标继续保持,弱项指标快速改善,全面优化提升整体指标。


 最后,市中院对我院相关案件的办理进行了指导。

责任编辑:王燕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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