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当事人胜诉债权得以实现,严厉打击一部分长期拒不执行、躲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9月22日,湛河区法院开展以涉金融债权案件为主的“豫剑执行”集中执行活动。本次执行查找了13名被执行人下落并实施拘传、拘留措施,强制迁出一处房产。

7点40分,执行人员在机关院内集结完毕,党组书记、院长沈伟轩进行了简要的动员部署后,带领30名执行干警分别乘坐8辆警车开展执行活动。


上午9时许,在市卫东区派德广场附近,在执行干警李海军带领下,执行队伍查找到被执行人张某下落,并将其拘传到院。
2018年7月份,张某与某银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向银行借款195万元,借款年利率为10.2%,借款期限一年,某公司与其他四人作为担保人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之后,主借款人及担保人均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某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张某在规定期限内偿还银行借款195万元及利息,某公司与其他四名担保人对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张某与其他担保人均未按法律文书履行还款义务,某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张某等人长期逃避执行,迟迟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张某被拘传后,仍不能偿还借款,亦未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法院决定对张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叶县广安路与叶舞路交叉口,法警队长史广彬及执行干警徐巧巧带领的执行队伍对一处房产进行强制迁出。执行人员分工明确,一半人员负责现场外围警戒,另一半人员负责现场清点物品,执行现场秩序有条不紊。执行过程中,一案外人以承租人名义来到现场,经查看此人租赁协议,执行干警发现其是在查封之后租赁的房屋,便向其释法明理,该承租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将自行搬离房屋,并向法院出具了保证书。


执行活动持续进行中,截至下午4点,活动共拘传5人,决定拘留2人,3名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执行到位金额合计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