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下午,平顶山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闫宝一行六人到湛河区法院调研指导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并召开座谈。湛河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沈伟轩及部分班子成员陪同调研。

调研中,闫宝一行实地查看了立案大厅、信访值班室、档案室、执行卷宗管理中心、法官书屋等场所,深入了解法院精神文明建设、立案接待、卷宗管理、卫生秩序等情况。

座谈会上,在听取了沈伟轩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的详细汇报后,中院指导组对湛河区法院的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通报了湛河区法院“三个规定”填报、执行重点指标、涉诉信访工作等情况。

闫宝指出,湛河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机构制度健全,社会责任心强,通过履行司法审判职能积极践行和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成效明显。在今后的工作中,一要继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提高创建意识,全面对照精神文明创建指标体系,突出重点、注重细节、对标补短,争创标兵单位。二要以文明创建展现良好精神风貌。坚持文明创建人人参与、融入日常,通过创新法院文化建设,提升队伍文明素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以具体行动树立法院干警新形象。三要以文明创建促进司法审判。继续保持目前良好运行态势,结合法院业务实际,深入开展执行不规范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持续抓好信访工作,丰富文明创建内涵,扎实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与审判工作融合发展。
沈伟轩表示,湛河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履职尽责,研究改进存在问题,将文明创建与司法审判工作相结合,不断提升法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