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下午,湛河区召开全区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工作推进会。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亚锋,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晓伟,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余红军,各乡(街道)一把手,区行政执法单位一把手等参加会议。会议由区政府副区长、湛河公安分局局长于红可主持。

会上,杨晓伟传达了《平顶山市府院联动会议办公室关于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较多的地区进行督办的通知》;余红军通报了2023年1-8月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败诉情况,深入剖析了行政机关败诉原因,提出了降低行政机关败诉率的意见和建议。

赵亚锋强调,切实做好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工作,一要狠抓“关键少数”,让依法办事成为自觉遵循。各相关单位要对号入座,提醒关键岗位领导干部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将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作为下步重点工作、重要任务。二要建立十项机制,确保“双下降”工作有效推进。落实“日报告”“月通报”、联络沟通、分析整改、主审法官案件讲解、律师分析研判、一把手出庭应诉、庭审旁听、督导督办、纪法衔接、考核评价十项机制,扎实推进“双下降”工作走深走实。三要强化多元化解,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运用诉前化解,以行政调解、行政复议等非诉讼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将诉中化解贯穿全程,协助法院开展调解工作,找准矛盾焦点,解决实体争议。充分发挥各类调解机构作用,动态监测基层矛盾纠纷,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四要加强执法监督,从源头减少行政执法争议。加强执法部门内部、政府内部及外部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及时纠正群众反映的执法问题,降低行政案件发案量和败诉率。五是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建立行政执法队伍标准化培训体系,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能力、法治能力、业务能力、职业素养,从根本上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下一步,湛河区法院将持续强化行政审判职能,发挥府院联动机制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力实现行政诉讼发案量、行政机关败诉率“双下降”的工作目标,服务法治湛河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