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上午,湛河区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在党组成员、执行局长马仲平的带领下,20余名执行干警兵分多路对部分被执行人实施拘传,并对市内一处房产进行强制腾迁。

在何某申请执行郭某、罗某民间借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经法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郭某、罗某支付何某借款10万元及利息,但被执行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电话督促郭某、罗某履行义务,两人一直推脱并躲避执行。本次行动中,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队伍来到郭某家中,将正要出门郭某带到法院。经过执行干警的批评教育,郭某认识到错误,主动筹款。双方当事人协商后达成和解,郭某当场履行53000余元案款。

上午9时许,执行干警在市内某小区一处房屋拉起警戒线,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迁。法警负责维持执行现场内、外围秩序,执行人员在公证处及社区、物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对室内物品逐一清点、拍照、记录、交付搬运...

这是闫某申请执行冯某民间借贷纠纷案的执行现场,根据生效判决,冯某应偿还闫某借款20万元及利息,但其一直不履行。执行中,经调查发现冯某名下有房产,法院便查封房屋,督促冯某偿还债务。但冯某迟迟不履行,法院张贴公告责令冯某限期迁出房屋,其也一直未迁出,法院遂决定在本次集中执行时对房屋进行强制腾迁。经过一上午的紧张工作,涉案房屋腾迁顺利完成,下一步将依法拍卖并以价款清偿冯某所负债务。

今后,“豫剑执行”专项执行活动将持续性开展,湛河区法院会以集中执行和分组行动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