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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剑执行】人大代表见证 集中执行有力

  发布时间:2023-05-10 18:25:30


为让胜诉申请执行人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510日,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再次开展“豫剑执行”专项集中执行,查找一批长期躲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下落并采取拘传措施。本次执行活动特邀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平顶山市第一中学校长常耘见证和监督,由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闫宝带队,湛河区法院执行干警30余人参加,同时还邀请了区级人大代表及河南电视台大象新闻、平顶山电视台鹰城法治新闻媒体等人员共同参与、见证和监督执行。



早上7点整,执行人员在法院集结完毕,闫宝进行了简要的动员部署后,执行干警乘坐11辆警车兵分两组开展活动。


执行一组首先来到辖区姚电大道西段南侧恒大名都小区,见到了被执行人陈某、柳某夫妇。据了解,20219月,李某与陈某、柳某就借款达成一致意见,陈某、柳某以其名下恒大名都某房产作为抵押,向李某借款20万元。约定的借款期限到期后,李某多次追要未果,诉至湛河区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陈某向李某偿还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且李某对陈某、柳某名下抵押房产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陈某、柳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对涉案抵押的房产进行了查封,随后进入财产处置程序。执行期间,陈某、柳某既不还款,也不按法律规定的时间腾迁涉案房屋。借助本次执行活动,执行干警来到陈某、柳某所居住的涉案房屋,将陈某依法拘传到院,现场告诫柳某,由其留在家中处理房屋腾迁事宜。




行动中,执行二组接到申请执行人董某打来的电话,称被执行人姜某在位于高新区黄河路东段某工地施工。执行队伍随即赶往现场,将姜某拘传到院。这是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董某与姜某系雇佣关系,受姜某指派,董某在姜某承包的市区某工地从事木工工作。在一次生产作业过程中,董某不慎被电锯意外锯伤左手大拇指,后入院治疗,期间花费大量医疗费。住院期间,姜某仅垫付6000元医疗费就不再支付费用。董某出院后,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双方因赔偿问题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董某将姜某诉至湛河区法院。经过审理查明事实,法院判决姜某赔偿董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8.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姜某因未履行还款义务,被董某申请强制执行。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常耘对“豫剑执行”集中执行活动表示肯定。她说“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多次开展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打下了坚实基础。执行一线的干警素质高、责任心强,很是辛苦。希望社会各界都能积极配合执行、帮助执行,传播正能量,营造诚实守信的外部环境,让人民群众理解、支持法院执行工作”。

区人大代表尹会龙表示,今天以人大代表身份见证执行,切实体会到执行干警的辛苦,感受到他们为实现人民群众合法权利所做的努力,为他们点赞!

区人大代表庞冬梅说,与执行干警一起行动,才知道他们的不容易,每一个案件的执行,都是与被执行人斗智斗勇的过程。为我们扎实工作的干警感到骄傲,为自己能参与今天的执行感到自豪。


活动持续开展,截止下午5点,本次执行活动共拘传或传唤到案被执行人10人,扣押宝马牌车辆1台,执行到位案款9万余元,2件案件执行完毕。对于那些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将依法采取拘留措施。


下一步,湛河区法院将继续深入开展“豫剑执行”专项活动,持续开展集中执行,通过强有力的执行措施,打击拒执行为,以实际行动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王燕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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