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披法袍,持心守正。初心如磐,砥砺前行!近日,湛河区法院3名同志被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2023年第一季度“办案标兵”,让我们一起来认识一下优秀的他们!

曹镇人民法庭 齐晓旭
齐晓旭,湛河区法院曹镇人民法庭庭长,2022年被平顶山中院连续评为季度、年度办案标兵,全市法庭先进工作者。该同志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办好每一起案件。

民事审判庭 王红梅
自2011年参加工作以来,王红梅同志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在民事审判岗位以赤诚之心不断追寻司法为民之光。2023年第一季度,在不断提升案件质量的同时,针对上年度案件效率指标短板,该同志结合案件情况,坚持全链条发力、逐环节监控,有针对性地制定日、周、月办案计划,每天利用下班时间对当日办案情况进行复盘、剖析,进而优化办案计划。“星光不负赶路人,时光不负有心人”,经过三个月的不懈奋斗,该同志案件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被市中院评为2023年第一季度办案标兵。

民事审判庭 赵宝华
赵宝华,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湛河区法院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自2012年入职以来,一直奋战在刑事和民事审判工作第一线,期间多次荣获“办案标兵”、“办案能手”等称号。多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为处于青春期的中学生讲解法治课程,撰写的案例多次刊登于《公民与法》。2023年第一季度审结民事案件近200起,调解率50%,撤诉率25%,各项审判指标均优良。作为一名法官,赵宝华始终把公平正义、爱岗敬业作为第一要求,注重在每一起案件中磨练专业本领,切实化解矛盾纠纷,提升司法服务质量,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力量和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