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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宣传应加大对社会心态的引导

湛河区人民法院 史静怡

发布时间:2023-02-20 16:46:15


  社会心态是一段时间内弥散在整个社会或社会群体中的宏观社会心境状态,是整个社会的情绪基调、社会共识和社会价值观的总和。近年来,随着社会转型的深入,社会心态也在不断转变,法院作为司法机关,应积极引导社会心态的正向发展,促使公众通过正当程序解决矛盾纠纷,从而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随着网络自媒体的快速发展,各类案件在社会上引起的关注更加广泛,越来越多的人习惯在网上对案件进行评论转发,如微博上的一些“热搜案”。深究此类案件,矛盾化解是重中之重。司法机关作为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主渠道,应该积极引导公众通过司法渠道、正当程序去解决问题,在全社会建立一种“以法化事”的社会心态。在这当中,司法宣传更多的应向公众讲解如何运用司法手段调处纠纷、缓解冲突,可以通过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发布典型案例、进行法律普及等提升群众的法律素养,逐步建立群众以正当途径解决矛盾的心理。
  社会心态是特定社会背景下对社会现实的写照,依从于社会心态之下所产生的行为对社会治理有着重大影响,因此,法院作为化解矛盾的重要一环,除了一定的法律普及,更需要“走出去”了解社会大众的意愿和心声,以此化被动为主动,用更接地气的方式去引导社会心态的发展。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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