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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河区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 实质化解行政纠纷

  发布时间:2023-02-15 16:38:25


    近日,湛河区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成功调解一起谢某某诉平顶山市湛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待遇认定案,原告被案外人某劳务公司录用,在工作时被钢筋碰伤右眼,但由于未与案外人签订劳动合同,缺少申请工伤认定的材料,后经劳动仲裁、诉讼均未能认定与案外人存在劳动关系。谢某某又向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区人社局以超过法定时限为由不予受理。无奈,向本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该案经本院依法受理、送达、开庭后,承办人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多次与区人社局负责人沟通,向其讲解工伤认定申请的法定时限问题。随后,法院和区人社局多次了解谢某某诉求并讨论如何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区人社局同意受理谢某某工伤认定申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一直以来,湛河区法院重视府院联动运行,依托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机制和调解平台,努力推动行政争议的自行化解、诉前化解、诉中化解、判后化解,做到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下一步,湛河区法院将继续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实质化运行,共同化解矛盾纠纷、防控社会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实现良性互动、优势互补,共同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人民法院公正司法。

责任编辑:赵萌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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