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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出击丨湛河区法院开展“暖民心护民生”春节专项执行行动

  发布时间:2023-01-17 20:35:12


  2023年1月17日,湛河区法院抓住春节前夕被执行人返乡过年的有利时机,迅速开展“暖民心护民生”春节专项集中执行行动。本次执行活动由执行局副局长张晓鹏带队开展。早上8点整,执行人员在法院集结完毕,张晓鹏进行了简要的动员部署后,执行干警乘坐5辆警车开展行动。


直击执行现场

  1、张某与宋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湛河区法院主持调解后,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宋某自愿分期向张某偿还欠款16700元。然而,调解书生效后,宋某并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张某遂向湛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午9点15分许,在申请执行人张某的配合下,执行队伍来到湛河区曹镇乡泥河村见到了躲避执行许久的宋某,执行干警向其表明身份后,明理释法,将宋某传唤至法院。
  2、冯某与李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湛河区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李某向冯某偿还劳务费88675元。判决生效后,李某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冯某向湛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通过多方调查,发现仅扣划李某银行存款1000余元。上午9点35分许,执行干警了解到被执行人李某正在湛河区华庭四季城小区附近自己经营的一家修车厂内维修汽车。执行队伍迅速赶往现场,见到了在维修车间内维修汽车的李某,并将李某成功拘传到院。

  3、高某与李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湛河区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李某向高某支付租赁费367849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并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高某向湛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多次通知李某到院处理案件化解纠纷,但李某总以种种理由拖延执行,拒不到院处理执行案件。本次活动中,执行队伍先来到位于湛河区石庙村的李某家里,但未发现李某本人踪迹,遂向李某家属表明来意,希望通过其家属能向李某传达信息,告知李某尽快到院配合执行。执行干警下达传票后便迅速赶往下一个执行地点,就在车辆刚刚驶出村口不远,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高某电话,发现李某就在一家水席楼里吃饭。执行干警得知确切位置后,立即赶往现场将李某拘传到院。

  4、张某与史某、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湛河区法院主持调解后,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史某、某公司自愿分期分批向张某履行租赁款554000元。若史某、某公司未按期履行,张某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下欠的所有未履行款项,并解除双方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史某、某公司无条件在三日内搬离租赁场地。本次行动中,员额法官李海军带领执行干警赶往位于湛河区北汴路中段路西的一处厂区,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交付场地。下午13点30分,在执行人员的见证下,双方完成了租赁场地的交付工作,对于场地附属物的清理事宜,双方达成共识,随后另行协商处理。


  行动仍在继续,截止目前,已传唤或拘传被执行人6人,执行到位26.7万余元,成功交付租赁场地一处。今后,湛河区法院将继续开展常态化集中执行活动,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通过强有力的执行措施,打击拒执行为,以实际行动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再次奉劝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做有诚信之人,莫因失信毁前程。

责任编辑:赵萌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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