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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河区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发布时间:2014-03-27 16:09:56


    3月27日上午,湛河区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全院干警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侯树丽主持。

    会上,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郭学敏宣读了《湛河区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和《湛河区法院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党组成员、纪检书记闫亚伟宣读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中开展重点整改治理工作的通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光做了动员讲话。

    李光院长在动员会上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他指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人民法院牢牢坚持党的领导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的必然要求,是人民法院服务湛河区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必然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执行。

    二是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全面把握精神实质整体部署。要准确把握“三个重大”的责任使命、准确把握“三个要求”的深刻内涵、准确把握“三个要点”的活动要求,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反对“四风”。

    三是紧紧抓住“四风”重点,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要敢于发现问题、勇于剖析问题、善于解决问题,把本次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集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四风”问题,推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是坚决防止走过场,力求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要严格按照把“加强学习、整风精神、开门搞活动、领导带头、建章立制”贯彻落实到位的要求,紧扣“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重要环节,树立正确的“成绩观”、“实效观”,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勇于担当的精神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

文章出处:平顶山湛河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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