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执行工作两边不误,湛河区法院迅速调整执行工作模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开展线上执行。10天来,通过电话沟通,微信建群交流等方式,共执结案件104件,执行到位标的8068.79万元。
相关案例:11月30日,普执团队成功化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牛某在湛河区法院执行局围墙栅栏之外向申请执行人王某当场履行案款7万元,让王某在寒冷的冬天感受到了执行的温暖。
王某常年为牛某、魏某承接的广告项目进行宣传安装,二人却拖欠安装费用,王某多次催要无果,将二人诉至湛河区法院。经审理查明,判决牛某、魏某向王某支付安装费239758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诉讼费2448.19元。判决生效后,二人一直不履行还款义务。11月18日,王某向湛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集约查控组对牛某、魏某名下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并通过繁简分流机制将案件分至普执团队进行办理。执行干警接案后,立即了解案件案情及财产查明、控制状况,同时电话联系牛某、魏某,通知其履行还款义务。二人表示愿意履行义务,但因资金短缺,无法一次性偿还,需分批履行。得知被执行人有履行义务的诚意,执行干警立即通知了双方当事人约定时间协商履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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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受疫情影响,执行干警与双方当事人在寒风中隔着栅栏开展调解。牛某表示愿意当场向王某履行现金4万元,通过支付宝履行3万元,合计7万元,下余欠款分期履行,并自愿将名下的房产、车辆交由法院查封作为还款保障。王某对牛某此次能坦诚面对问题并积极筹措资金还款的诚意所打动,表示愿意接受牛某的还款方案。随后,执行干警作出查封裁定,向不动产部门送达了查封手续,成功将牛某提供的房产进行了查封。案件顺利以和解方式结案。
近年来,湛河区法院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落脚点,着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疫情之下,通过灵活运用移动微法院、智慧执行等线上办公辅助软件,实现了执行工作与当事人“零接触”,有效提升了执行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