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近800万货款9天内执行到位 作者:韩国垟 史静怡 发布时间:2022-09-15 09:06:11
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不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怎么办?看湛河区人民法院如何执行。2022年9月6日上午,湛河区人民法院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成功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存款779万余元,案件立案到财产控制用时不到48小时。
案情简介:某建设集团公司因承建某住宅小区项目,向平顶山某混凝土公司购买商品混凝土,某建设集团公司拖欠商品混凝土货款,平顶山某混凝土公司多次催要未果,将其诉至湛河区人民法院。通过庭审查明事实,法官主持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某建设集团公司愿意分期分批向平顶山某混凝土公司清偿商品混凝土货款9426984.61元、律师费188539.69元;案件受理费48876.03元、保全费5000元、保函费12658.68元。双方还约定,若某建设集团公司未能按期足额付款,需向平顶山某混凝土公司支付利息及违约金。
执行过程:调解书生效后,某建设集团公司并未按期清偿欠款。9月5日,平顶山某混凝土公司通过“河南移动微法院”网上提交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某建设集团公司支付未履行的货款7615524.3元及利息、违约金和其他款项。因本案系双方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且涉案金额巨大。负责各项执行事务节点的工作人员紧密配合,快速审核立案,发起首次网络查控,并对申请执行人进行初次接待。次日,网络查控信息得到反馈,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有数百个,账户存款金额合计约2亿元,因部分账户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作人员在对其在银行账户进行梳理分析后,决定对其名下建行某支行的账户实施冻结措施。9月6日上午,工作人员通过执行系统发起网络司法冻结,成功冻结779万余元。
随后,按照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案件分入快执小组。执行干警在了解案情后,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对利息、违约金等事项进行核算,并向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讲明了案件涉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告知其有履行能力却不主动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作为企业的被执行人称近日会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对履行金额利息部分进行协商,双方协商一致后,其将主动履行案款。
9月13日,被执行人向法院告知双方已完成案款核算及付款事项的协商,最终确定的案款总数为7834953.2元,其已经主动向申请执行人完成转账,并将其应负担的执行费汇入法院一案一账户。9月14日上午,平顶山某混凝土公司向法院递交了结案申请,确认被执行人案款已全部履行完毕。本案从执行立案到执结完毕用时9天。
今年以来,湛河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营商环境案件,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执行工作重点。从立案到审判再到执行,各个环节紧扣,全流程压缩办案用时,保障案件办理质量,提升执行到位率,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平衡执行效果和企业正常运行发展的关系,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赵萌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