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作风建设年】湛河区法院:学“枫桥经验” 解群众难题 作者:王君豪 发布时间:2022-06-27 11:48:13

近日,湛河区法院曹镇法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采取诉前走访、立案引导、裁判示范、案结事了方法,妥善审理了300余户居民的供用气合同纠纷案件,受到群众好评。
辖区内300余户业主与燃气公司和开发商因开通燃气产生矛盾,多年未能正常使用燃气,严重影响了居民生活。业主们多次找燃气公司和开发商协商解决无果,无奈诉至法院。接到诉状后,曹镇法庭庭长齐晓旭觉得这批案件“事儿小意义大”,立即前往涉案小区实地调查。
经调查,该小区于2014年交房,业主向开发商缴纳了燃气安装费,但开发商未与燃气公司签订燃气工程施工合同。2018年,开发商与燃气公司签订合同。2019年初,该小区完成燃气安装工程,符合通气条件。随后,开发商以业主未足额缴纳购房款为由拒不向燃气公司提交开户资料,业主一直未能使用燃气。了解案件基本事实后,齐晓旭庭长与业主商量,确定了选取典型立案,裁判引领解决的审理思路。遂立案15起,经审理判决燃气公司向符合通气条件的用户开通燃气。
案件判决后,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燃气公司亦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符合通气条件的业主开通了燃气。6月22日下午,齐庭长又前往涉案小区跟踪回访燃气开通情况,业主们激动的说:“交房七八年了,燃气安装好也三年多了,今天终于用上燃气了。齐庭长办案子省钱又省事儿!”
责任编辑:赵萌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