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担负着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为社会发展、稳定和改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的历史重任。人民法院在行使审判职能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是人们看得见的司法公正的载体,是国家档案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信息化的迅速发展,为档案管理和利用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手段和方法 ,也给档案信息安全带来了新的隐患, 档案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保障档案信息安全是档案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档案工作的重要使命。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如何保障信息安全十分迫切。
一、强化档案信息安全意识
档案信息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财富 , 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不仅是档案工作永恒的主题 ,而且也是国家信息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档案部门应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治”的方针,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国家关于信息安全及档案管理方面的规定 , 开展档案信息安全教育 ,普及档案信息安全知识 ,深刻认识档案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消除档案信息安全认识上的误区,自觉从思想上、行动上把确保档案信息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加强档案工作人员培训,适时组织档案人员能够到兄弟法院及上级法院学习、参观、取长补短、交流经验。同时,定期进行思想教育和组织档案人员参加地方档案局的培训,特别是加强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安全理论与技术等专业知识培训,掌握档案管理工作的新信息和新手段,适应信息社会下档案工作的新要求。
二、加强档案管理制度建设
依据《档案法》、《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等要求,严格制定归档、保管、鉴定、借阅等各项操作规范工作规程。完善机房管理、网络管理、数据及加密管理、应急处理、归档限期等制度,严格办理诉讼案卷移交手续,编制归档目录,做到归档及时、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规范;要实行借卷登记审批制度,制定借阅、查阅档案规定,严格诉讼档案的管理,对所借档案由专人负责及时将借档人姓名、单位、时间、件数等信息输入数据库;规范通报制度,不定期地对各部门归档数量、质量情况以及超期未还或未办理相关手续等情况在全院进行通报,规范档案管理。
三、落实档案管理责任
档案安全是档案管理的首要任务。改善实体档案的存储环境,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扫描仪,打印机、复印机等必要的设备,在档案库加装防盗门、防盗窗,配备标准的密集架,空调机、去湿机、灭火器、温湿度计等,确保档案室达到防光、防盗、防鼠、防虫、防潮和防高温的要求,确保实体档案的完整和安全。改善电子档案的存储设备,用专门的存储设备存储电子档案,保障电子档案存储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的要求,认真细致、按时保质的收集各种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准确反应诉讼活动等工作过程,使整个法院的档案形成链条式的材料体系,从根本上提高档案的质量。严格遵照最高法院关于诉讼档案立卷归档标准及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对需要归档的卷宗及其他文书材料,按要求做好归类、装订、上架等整理工作。
四、规范查阅使用档案
档案法规定,我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充分利用档案为审判工作和法院其他工作服务,是档案工作的长期任务,也是衡量档案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志。档案人员要对已归档档案编制出档案检索工具,分门别类、分时分段的编制不同的索引,归档时在案号、案由、原被告等信息的基础上辅以关键词,以方便各种信息的检索、查询档案。坚持档案查阅、复制、摘抄相关制度,完善查阅、复制、摘抄审批程序,履行登记签字等手续,积极拓展档案利用空间,发掘档案利用价值,提高档案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