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沟通传导压力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作者:崔昭 史静怡 发布时间:2022-04-27 11:32:20
近日,湛河区法院适用“一次有效执行”程序执结了一起罚金案件,通过执行干警及时沟通督促,传导执行压力,被执行人很快履行了缴纳罚金的义务。
被执行人张某因犯开设赌场罪,被湛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判决生效后其一直未缴纳罚金,湛河区法院刑事审判部门将该案移送执行。
执行期间,法院依法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张某并未按期履行义务,也没有报告财产,执行干警在启动调查程序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进行全面调查的同时,电话联系张某,督促其履行义务。张某声称其经济困难,想分期慢慢履行,执行员霍彩玲便耐心向其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张某法院已发现其购有多份保险,如不按期履行义务并报告财产,将会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保险收益及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也将会被法院执行。张某感受到了执行压力,当天他就将罚金如数缴纳,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湛河区法院一直将执行案件繁简分流作为重要工作抓手,对小标的案件适用“一次有效执行”的工作方法,通过快立快执,“法律讲透、压力给够”,切实提升了执行到位率。
责任编辑:赵萌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