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根据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湛河区法院积极安排部署。5月17日上午,湛河区法院召开了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动员大会。
会上,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郭学敏传达了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宣读了《湛河区法院开展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第二十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和全省、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强化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理念,强化依法办案、规范司法行为的意识,强化严谨细致、认真负责的作风,强化严格自律、廉洁司法的操守四个方面的目标任务开展此次活动。活动的重点内容是严格落实省法院“九条规定”和市中院“五条意见”、坚决纠正各类不正之风,全面推广廉政亲情寄语活动、设立“清风茶社”,开展“乱收费”和“小金库”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等十二项重点工作为重要载体和具体抓手,并针对各项工作重点设立责任部门,具体负责工作的进行,扎实推进活动开展,努力提升活动成效。
会上,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侯树丽要求全院干警深刻领会活动精神,认真学习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扎实推进我院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的开展,以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审判执行工作,更好地履行宪法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