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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司法解民忧 法院当好“护薪人”

  发布时间:2022-03-01 15:02:33


    “他拖欠了我劳务费8年多了,要了很多次都不给,没想到还能要回来,真心感谢法官!”在湛河区法院,胡某从法官柳香月手中接过了被拖欠的劳务费15000元。

    2013年6月,胡某在闫某承包的建筑工地干劳务工程,并于2014年10月全部验收完毕。闫某向胡某支付了部分劳务费后,承诺余下劳务费马上支付,并向胡某出具了欠款手续。但是这笔劳务费一拖就是8年,胡某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于2022年2月将闫某起诉至湛河区法院。

    此案受理后,法官柳香月迅速联系了闫某,反复向对方做思想工作,向对方讲解法律常识以及拖欠劳务工资的相关法律后果。最终,在柳香月耐心细致的调解下,闫某表示拖欠劳务费确实不妥,双方当庭达成调解,闫某当场支付了被拖欠的劳务费15000元。

    湛河区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耐心细致做好调解工作。今后,我们将继续探索和完善调解工作制度,强化调解队伍建设,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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