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湛河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在审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针对当事人身处外地的实际,坚持便民高效,通过微信调解方式积极开展庭前调解,实现了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定分止争的审判效果。

据悉,被告为购买房产,在原告处贷款21.2万元,约定贷款期限为2014年7月31日至2044年7月31日。但受疫情影响,被告收入无法保证,自2021年6月起开始拖欠贷款本息。原告无奈将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清偿全部欠款本息。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立即联系被告,询问拖欠贷款原因。考虑到被告的实际情况,及其所在地属疫情高风险区域,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最大程度降低当事人因诉讼产生的人员流动和传染风险,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采取创建微信群线上调解的方式对双方进行调解。
原、被告双方在承办法官及法官助理的努力下,不到1个小时,便达成调解意见,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诉讼费。法官助理随即制作调解书,当天向双方当事人进行电子送达。不到一天时间,双方当事人便拿到调解书,他们纷纷感叹:利用高科技处理纠纷真是快捷便民!
湛河区法院巧用现代网络通讯处理矛盾纠纷,减少了当事人诉讼成本,及时、高效地达到了良好沟通的目的,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