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小标的案件,被执行人路某在刑满出狱后,经执行干警督促,自觉将案款向申请执行人王某履行完毕。
2018年12月,路某向王某借款12300元,后偿还2500元,剩余9800元未能偿还,经王某多次催要,路某拒绝偿还下欠借款,王某无奈将路某诉至法院。经庭审查明事实,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但路某并未按照判决履行还款义务,王某向湛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查控系统多次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并多次到被执行人工作单位进行调查,均未发现被执行人的行踪和名下的财产。因穷尽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对路某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2年2月7日,春节后的第一天,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王某打来的电话,王某向执行干警提供了路某的执行线索:路某因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判决拘役六个月,现刑期已届满,将于2022年2月9日刑满释放。得知此消息后,我院执行干警于2月9日早上6点,赶到看守所门口等待刑满将被释放的路某。因疫情原因,看守所管理严格,路某的释放手续办起来较为复杂,执行干警冒着严寒耐心等待了5个多小时。2月9日上午11时,被执行人路某刑满释放,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将路某传唤至法院。在途中,执行人员对路某进行了释法明理,被执行人路某也向执行干警讲述了最近半年在看守所服刑的体会。被限制人身自由给他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与苦恼,路某深刻反省,决心改过自新,做一个诚实守信,信誉良好的人。在法院,路某向王某表达了歉意,并主动与家人联系筹款,将下欠案款交到申请执行人王某手中,双方握手言和。至此,本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