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开展“调解年”活动,学习兄弟法院好的做法和经验,8月17日上午,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学玲带领分管调解工作的院领导、院诉前调解中心、研究室的同志,同时邀请湛河区政府、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分管诉调对接工作的相关领导,共一行七人到2003年即探索建立大调解工作的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学习交流、参观考察。
长宁区人民法院对考察团的到来,表示欢迎并给予了热情接待。
在座谈交流中,长宁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邹碧华,副院长胡国钧,诉调对接中心主任施红心等详细介绍了长宁区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尤其是重点介绍了长宁区法院如何创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办公室”和“涉诉纠纷调解室”,使人民调解窗口成为整合社会资源解决纠纷的平台,指导人民调解的平台,化解涉诉信访矛盾的平台,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调衔接”的平台。就建立“大调解”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及法院工作中遇到的涉诉信访等相关问题,考察团一行与长宁区法院的同行进行了充分的交流。
座谈之后,考察团一行还到长宁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办公室”和“涉诉纠纷调解室”,进行了实地参观考察。后长宁区法院还向考察团成员每人赠送了由长宁区法院法官自行编写、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发行的《中国法院附设社会调解在长宁的创设与发展》一书及光盘。
通过学习交流、参观考察,考察团成员受益匪浅,对长宁区法院同行爱岗敬业、勇于探索、敢为人先的精神所感动,认识到了自身工作与走在全国先进行列的长宁区法院的差距。湛河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学玲表示,一定要结合本院工作的实际,把长宁区法院在“大调解”工作和其它审判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吸收运用到本院的“大调解”工作和审判工作中去,使本院的“大调解”工作及审判工作做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