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是腊月二十六,年味已经越来越浓。28日上午,被执行人张某带着40万元现金来到湛河区法院,在执行员的见证下,将钱交给了申请执行人胡某,双方握手言和,喜迎新春。
原来,胡某因租赁合同纠纷,将黄某、张某诉至湛河区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黄某承诺在2021年6月30日前分批向张某支付拖欠的租赁费73万余元,逾期则按约定计算利息,张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调解书生效后黄某和张某未按约履行,胡某申请强制执行。
湛河区法院执行局对黄某、张某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分别扣划了二人存款共计22万余元,查封并拍卖了张某的汽车一辆,为胡某执行到案款30万余元。之后,又扣押到张某的一辆宝马牌汽车,并准备再次启动车辆的处置程序。在接连的强制执行措施的震慑下,张某坐不住了,主动找到申请执行人胡某寻求和解。经协商,双方达成和解,张某承诺在2022年1月30日前将剩余款项清偿完毕,否则由法院拍卖车辆。1月28日,张某如约清偿了剩余款项,卸下包袱轻松过大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