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郭某是放着光彩不光彩,上个月法院来执行时不管法官怎么做工作,就是听不进去,又是组织人员燃放鞭炮、又是阻挠拉扯法院执行人员,逼得法院人员只好撤离。今天你看这阵势,法院组织了这么多全副武装的警察来强制执行搬迁,如果郭某再阻挠的话,那他可是摊上大事、丢大人了!”这是去年11月30日在平顶山市南环路湛河区法院强制执行现场围观群众的对话。最终这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历经3个多小时的强制搬迁,在强制执行的强大威慑下,被执行人郭某最终没有再阻挠,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平顶山市湛河区法院围绕“执行兑现提公信、依法强执彰法威”的工作思路,打出了法制教育“鸣锣”、强制执行“开道”、司法救助“殿后”的“三记组合拳”,力克执行难。2012年受理执行案件691件,全部执结,执结标的额7890万元,有力地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法制教育“鸣锣”。执行中,该院首先对被执行人做好深入细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促其积极自觉履行。为了搞好法制宣传教育,该院利用院内宣传栏,组织执行人员定期深入乡村、厂矿、企业等形式宣传有关执行法规。有的案件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到现场参与执行、宣传法律,做被执行人的思想教育工作。通过耐心细致的法制宣传教育,使1/3的执行案件得到顺利执行。在魏某与其儿子赡养纠纷一案的执行中,由于魏某的儿子心里憋着一口气,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尽赡养其父亲的义务。执行人员苦口婆心地进行法制教育,最终使父子矛盾化解,儿子主动赡养父亲。
强制执行“开道”。对于用法制教育方法做不通的被执行人,该院依据法律赋予的强制执行权,果断采取强制执行的手段。采取扣押、划拨、冻结、拘留、罚款、搜查、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执行措施。对于一些执行难案,该院通过组织法警大队配合、邀请新闻媒体现场报道、公证处现场公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的形式开展执行会战,使执行中的“钉子案”逐个被拔掉。去年对 23名赖账户在媒体上集中曝光,对21人限制高消费,对 7人司法拘留。
司法救助“殿后”。对一些穷尽了执行手段,却执行不能的案件,申请执行人又极度困难的,该院依法采取司法救助措施,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去年对符合规定的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无法通过执行获得赔偿的40名特困申请执行人实施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