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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河区法院在全市率先搭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平台运行月余显成效

  发布时间:2021-10-21 09:18:31


    根据省法院工作部署,在市中院精心指导下,湛河区法院于9月16日在全市率先建成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平台。通过与区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努力,该平台运行一个月以来,有3起行政争议化解后当事人撤回起诉,4起行政争议在诉前协商解决,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成效初步显现。


    为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促进行政争议化解实质性化解,湛河区法院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工作部署,在市中院的协调、指导下,积极向区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联合湛河区政府在全市率先出台了《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实施办法》,成立了由区政府副区长陈婕任组长,区法院、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区政府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以及各乡、街道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办公室设在湛河区法院行政审判庭,负责日常工作。府院联动,湛河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平台和机制建成。

    机制建立以来,湛河区法院针对湛河区近年来城乡建设发展较快,招商引资和项目工程较多,由此产生的涉及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诉讼数量增加明显、群众普遍关切等情况,积极同政府法制部门和乡、街道办、政府执法部门等沟通,在加强法治宣传,督促监督政府部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的同时,对出现的行政争议和纠纷,会同基层组织、政府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协调会议,明法晰理、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贯穿全流程。9月以来,先后有3起村民诉乡政府强制拆除行为的行政纠纷经法院审判人员同乡政府主管领导、区政府法制部门等会商、协调,争议化解后当事人撤回起诉,4起涉宅基地规划、拆迁补偿、城市管理等行政争议和纠纷在诉前协商解决。

     下一步,湛河区法院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判机制改革,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解决行政争议的司法职能,积极着眼诉源治理,延伸审判职能,加强同政府部门、行政机关的协调、联动,同时关心群众困难,回应群众期盼,办实事、解民忧,充分利用好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平台和机制,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再深入。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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