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授予湛河区法院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三合一”案件管辖权,自2021年10月1日起,湛河区法院将管辖发生在全市辖区内诉讼标的额为50万元以下的有关商标权、著作权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一审知识产权行政、刑事案件。
为充分开展好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工作,9月28日,湛河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王惠珍一行四人,在平顶山中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刘继扬、刑事审判庭庭长闫凤香、立案庭庭长楚军荣带领下,前往洛阳市中院、洛阳市老城区法院参观学习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运行情况,实地参观了洛阳市中院、洛阳市老城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送达中心、审判法庭等,认真听取了洛阳市中院知识产权庭、洛阳市老城区法院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运行相关情况、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等的介绍,并与知识产权法官就知识产权案件送达难问题、审判标准统一规范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参观学习中,湛河区法院相关人员对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工作在审判团队建设、纠纷多元化解、知识产权案件信息化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有了较为全面的认识,对推动即将开展的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工作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