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湛河区法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授予“节约型机关”称号,成为第一批国家级节约型机关建成单位。
近年来,湛河区法院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组织系列专项活动,开展多种宣传活动,号召和引导全体干警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在用纸、用水、用电、就餐、出行等各方面,在工作生活中践行绿色、生态、低碳、环保的理念和方式。
一是提升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湛河区人民法院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节能减排目标、内容、任务分解、工作措施等,确保创建有序开展。
二是健全制度规定,强化行为规范。先后制定了节水节电管理制度、公务用车节油管理制度、办公用品节约制度等,用制度规范引导干警注重环保、厉行节约,养成“人走随手关灯、关电脑、关水龙头”、双面打印、不随意抛洒垃圾等良好行为习惯。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增强自觉意识。结合世界水日、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活动,通过张贴海报、制作展板、电子屏播放、向干警和市民发出行动倡议书、环保知识宣传单等多种宣传形式,引导干警和市民认识节约环保、重视节约环保,在全院营造绿色、低碳、环保的浓厚氛围,增强干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