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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河区法院执行法官将执行款送到申请执行人的病床前

  发布时间:2013-02-06 15:32:54



    2月6日是农历的腊月二十六,年关将近,平顶山市湛河区法院的执行法官们来到解放军152医院,将3万元执行款送到住院的申请执行人赵民一老人的手中。

    2000年8月,湛河区北渡镇荆山村民委员会因修建教学楼向赵民一借款12万元,2001年1月又向赵民一借款15000元。两笔借款多年未还,赵民一数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2012年3月案件经二审最终判决湛河区北渡镇荆山村民委员会偿还赵民一135000元借款本息。判决生效后因该村委会未履行,赵民一向湛河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申请执行人赵民一老人今年73岁,被执行人北渡镇荆山村民委员会情况也比较特殊,没有村委会主任,也没有多少财产,执行起来难度很大。为了办好案件,执行法官们无数次到该村协调联系,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终于感动了该村干部。年关将近,该村支部书记召集村两委会班子成员共同凑了3万元钱交到法院,剩余款项表示随后再想办法尽快偿还。

    执行法官联系赵民一老人领款时得知老人生病住院,遂赶到医院把钱交到老人手中,老人感动的拉住法官们的手非要“表示感谢”,想请执行法官们吃一顿午饭,法官们婉拒了老人的好意,嘱他安心养病,随即离开了医院。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湛河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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