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湛河法院五项措施 杜绝司法腐败发生

贯彻落实贺国强同志讲话精神着力解决执法不公、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腐败问题

  发布时间:2012-07-18 11:08:36


    2012年7月18日召开党组会,利用班前会,传达了《平湛纪【2012】26号》,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湛河法院采取五项措施,杜绝执法不公、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腐败问题的发生。

    1、评查案件,追究责任。结合目前法院系统开展的“庭审以及裁判文书双评查活动”,对抗诉案件、发改案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超期审执案件、领导批办案件、人大代表过问案件进行逐一评查分析,通过评查确定“问题案件”,并以此为重点评出差错案件和违法审判案件。

    2、筛查线索,从严查办。纪检监察部门借助“院长接待日”、“电话回访当事人” 、“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等形式,询问、了解和收集广大干部群众对法官执行廉洁自律的情况,及早发现应该知道的不良倾向,及时发现一些违法违纪线索。对发现的和当事人及社会各界举报的违纪违法线索,要认真调查,凡属实的,严肃查处,并认真落实相应的惩罚措施,真抓真管,决不姑息,进一步推动法院的廉政建设。

    3、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一是建立完善案件评查制度。重点对抗诉案件、发改案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超期审执案件、领导批办案件、人大代表过问案件进行评查,通过评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建立完善差错案件问责制度。对属于一般过错的和瑕疵的差错案件,要根据案件的错误程度和情节,追究办案法官的差错责任。三是建立完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责任倒查制度。对于有理信访案件,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责任倒查,主要查清造成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原因和责任人,并据此做出处理。四是建立完善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依据最高院制定的《人民法院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对违法审判、违法执行案件的责任人追究违法责任。缺乏制度的要及时建立,已经建立的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

    4、加强教育、警钟长鸣。扎实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以最高院编发的警示教育案例为教材,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法官干警为民司法的自觉性,不断筑牢法官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5、注重培训,提高能力。一是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入学习和教育,使服务大局、执法为民、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深入人心,并在实际工作中切实体现和模范践行;二是开展立法精神和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法官干警正确使用法律的能力;三是开展甄别证据、认定事实的技能培训,进而提高法官干警公正裁决、公正司法的能力。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湛河区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