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湛河区法院执行人员驱车一千多公里前往浙江省,在乐清市人民法院的协助下,成功扣押了被执行人王某强的车辆,促使其主动履行了清偿义务。
2019年,王某强因生意周转急需使用资金,多次向王某鹏借款共计25万元。借款到期后,王某强迟迟未归还,王某鹏向湛河区法院提起诉讼。审理期间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调解书生效后王某强仍未还款,王某鹏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人员督促王某强履行义务,王某强表示没有能力清偿。但经查控发现,王某强名下有6.14万元银行存款和奔驰牌轿车一辆。执行人员迅速将上述存款扣划支付给申请人,并着手强制执行其名下车辆。根据线索,该车被王某强朋友借用,目前位于浙江省乐清市。湛河区法院执行人员经报备异地执行后,驱车前往浙江省乐清市扣押涉案车辆。
此次强制执行行动得到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该院调配人员全力协助,涉案车辆被成功扣押,乐清市人民法院并指派执行人员陪同将涉案车辆顺利带回平顶山。王某强得知车辆被扣押并将被评估拍卖后,主动到湛河区法院承认错误,并当场向王某鹏清偿了21万元,双方和解,案件执结,湛河区法院对车辆依法解除扣押后返还给了王某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