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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让司法有“温度” 守初心为民服务

  发布时间:2021-04-30 11:05:00



    4月28日,湛河区法院法官成功调解了中国人民财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分公司诉李某飞、李某腾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并为经营困难的李某飞、李某腾向银行争取了6个月免息、延长还款,获得当事人好评。

    李某飞、李某腾在湛河区经营一家早餐店。2019年10日21日,为扩大经营规模,二人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淮河路支行贷款10万元,人民财险公司平顶山市分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保险。贷款发放后,二人按约偿还了部分本息。但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早餐店生意受到严重影响,二人勉强偿还贷款至2020年9月,尚余数万元无能力偿还。人民财险公司平顶山市分公司按合同约定,向光大银行郑州淮河路支行履行了保证责任,代偿了剩余款项后,遂提起诉讼,要求李某飞、李某腾清偿代偿款项。

    考虑到李某飞、李某腾的实际困难,为能为早餐店的经营争取更多机会,在案件调解过程中,法官闻延辉多次与人民财险公司平顶山市分公司沟通,希望其充分考虑疫情的影响和被告的实际困难,多给被告一些时间,支持被告经营。经多次沟通,人保财险平顶山市分公司最终同意延长李某飞、李某腾的还款期限至18个月,并给予二人6个月的免息还款期。调解达成后,因李某飞腿部骨折,考虑到其伤情,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带着调解协议前往早餐店现场签字。

    群众利益无小事,为群众办实事贯穿于每一起案件中。湛河区法院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每一起案件的办理,践行初心和使命,以良好的工作成效切实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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