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湛河区法院在办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中,执行人员通过耐心的释法析理,促成被执行人当场向申请人执行清偿了全部欠款。
2018年,王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张某借款1.5万元。借款到期后,张某多次催要未果,将王某诉至湛河区法院。审理过程中,二人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但王某却未在调解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内还款,张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转由速执团队办理。由于被执行人王某更换了手机号码,执行人员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便多次前往王某的居住地走访调查,终于在知情人处了解到王某人在外地,并取得了他的新手机号码。执行人员电话传唤王某后,王某答应到法院处理此事。到了约定时间,王某与张某一同来到法院,但在接待中王某仍表示自己资金困难暂时无法还款。张某听后认为王某有意拖延,双方沟通陷入僵局。执行人员在安抚张某情绪的同时,用情理法耐心与王某沟通,劝其积极还款,并向其释明拒不履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在执行人员的耐心劝导下,王某认识到错误,当场筹款向张某清偿了欠款及利息共1.67万元。